第一千零七章 想法_重归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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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章 想法

  罗琳的这番话倒也没错,林燕和罗琳从小一起长大,当然明白罗琳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既然罗琳这么说了,林燕也就不再多劝,只是心里觉得罗琳就这么退了有些可惜。

  正在说着演唱会的事呢,秦正国一家到了。

  秦正国家和宋朝援家住的本就不远,所以秦正国也没坐车,直接带着老婆孩子安步当车就这么过来了。

  秦正国的大女儿妮妮已经快十六岁了,女孩子通常要比男孩长的快,十六的女孩除了脸上的稚气未褪,无论从个头还是身材来看都已经快是大姑娘了。

  妮妮吸取了秦正国和应彩霞两人的优点,长的非常漂亮,不过她的打扮却有些中性,穿着不像其他大家闺秀那样,反而有点和二十多年后的年轻人差不多。

  一头碎短发,戴着棒球帽,上身是绿色的圆领t恤和夹克,下面是一条修身白色牛仔裤,脚上穿着运动鞋,初一看就和一个假小子似的,可配着她秀丽的脸庞又显得非常英气,用燕京的话来说,就是个标准的大飒蜜。

  他们的儿子秦文昌,小名蚊子今年也快十二岁了,蚊子比毛毛和阳阳小两岁,比囡囡大一岁,相比姐姐妮妮,蚊子面容更像秦正国,只是没秦正国那么胖,看起来和当年下乡时候瘦的和竹竿似的秦正国倒差不多。

  两个孩子进了门,看见大家很有礼貌的一一问候。不得不说,无论是宋朝援、林宇航还是秦正国,又或李大琪他们,几家的家教都很不错,孩子们虽然性格不一,但相互之间都很熟悉,而且也玩的来,身上也没有那种二世祖的坏脾气,这点让家长们很是欣慰。

  和林家老大林建航的孩子相比,从血缘关系当然近许多,可无论是毛毛还是阳阳,他们两个从小就跟着妮妮屁股后面玩,再加上宋朝援和秦正国还有应彩霞的交情,两家又是通家之好,所以从感情上来说,毛毛和阳阳对妮妮更为亲热。

  反而是林建航的孩子,由于林建航的工作特殊,孩子们平时接触的少些,虽然关系也不错,却比不上一起长大的小伙伴。

  “你怎么这样就来了?”见到秦正国大摇大摆地进来,给林道远问候后跑到自己身边坐下,宋朝援皱起眉头问。

  “怎么?有问题?”秦正国一愣。

  “你别忘了李超人家刚发生的事!现在可不比以前了。”宋朝援提醒道。

  宋援朝说的是一个多月前刚刚发生的一件大事,李超人家的公子某天被请去吃鲍鱼,鲍鱼的味道好不好不清楚,不过这个价格可真心贵,花了足足十亿多才吃完回家。

  这件事因为当事人的保密外面知道的人不多,但宋朝援他们却是听说了的,毕竟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哪怕李超人家没有采取任何行为,但这么大一笔钱的付出,圈子里怎么可能一点消息都没呢?

  更何况,军子的老婆victoria本就是警察,因为军子和大家的关系这些年顺风顺水,现在在cid的职位不低,这么大的事警方一点都不知道也是不可能的,只是当事人没有报警,警察也没证据,这个事也只能不了了之。

  但不久前victoria特意登门拜访,私下提醒了大家要注意,免得李超人家发生的事再一次出现,尤其是出现在他们的身上。为此,宋朝援加强了安保,也和秦正国他们交代过,可今天秦正国倒好,居然带着老婆孩子就这么大摇大摆来了?这家伙难道忘记了当年在鹏城差一点丢了小命的往事么?

  “哦,你说的是这个事呀?你放心,我还没傻到这种程度呢。”秦正国恍然大悟,凑近宋援朝的耳朵说了几句话,听着他的解释,宋朝援的表情缓和了许多,不过他还是叮嘱秦正国多事之秋千万别大意,安全第一。

  “放心吧,吃过一次亏我难道还会在一个坑里跌跟头?”秦正国大大咧咧地说道,宋朝援也就没再多说什么,有些话点到为止,秦正国又不傻,他比任何人都惜命爱财呢。

  聊着天,喝着茶,抽着烟。

  看着不远处打闹的几个孩子,宋朝援心里不由得有些感慨,这时间过的还真是块,一转眼就这么多年过去了,妮妮都成大姑娘了,自己家的小子也一天比一天个头高。

  “我和彩霞商量过了,打算到时候送妮妮出去读大学,等儿子到时候也是一样,你家小子准备怎么安排?”秦正国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送出去念大学?打算送去哪里?”

  “还能哪里,当然是英国了,香江这边你也知道,条件好点的家庭都会把孩子送出去念学,再加上香江的历史原因,去英国的最多。”

  “英国……。”宋朝援点头表示理解,虽然从国内来说这些年留学首选美国,其次是日本和其他国家,可实际上英国的学校在国际上是非常有名的,无论是牛津或者爱丁堡,在世界排名都不低,丝毫不亚于美国最好的学校。

  而且英国的学校和美国的学校不同,美国的学校注重的是学科和人才培养,而英国一些学校更讲究传统。这当然是因为招生的对象不同,说白了英国的贵族学校是出了名的,一些贵族家庭或者富豪家族除了子女在专业上拥有兴趣和天赋外,一般来说更喜欢把孩子送到这种学校去念书,一方面培养孩子的见识和气质,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学校的人脉给孩子积累未来的社会圈子,从而为以后家族的延续而着想。

  这点,宋朝援心里非常清楚,也理解这样做的用意。尤其是像他们这种在商业上已经获得成功,拥有一定财富和地位的家庭,最担心的就是富不过三代。

  再加上家庭出身的原因,无论是自己的孩子还是秦正国、李大琪等人的孩子,一般来说并不需要什么太多的专业知识,他们需要懂的是什么是人情世故,什么是用人的方法,怎么才能利用自己的圈子利于家族企业的发展等等。

  换句话来说,就和古代封建社会一样,读书人出头只有苦读科举,金榜题名后出人头地。所谓学成文武艺卖于帝王家就是这个道理,但帝王的继承人却不用这些,他们不需要和普通读书人那样精通四书五经,他要懂的是如何学会帝王之术。

  像许多已经富起来的,拥有不菲资产的商人和企业家,喜欢让自己的孩子去读什么商科、管理之类完全就是错误的选择。因为在企业经营中的判断力和能力根本不是读点书了解一些东西就能胜任的,这需要底蕴和天赋,同时也需要人脉和圈子,这些东西大部分成功者自己本身就拥有,换句话来讲,教这些知识的学者能在商业上比他们的父辈更成功么?答桉是显而易见的。

  从这点来讲,继承人真正要学的并不是什么专业知识,哪怕你专业学的再好,甚至达到所谓专家的程度也没任何用处。在这方面,只需要懂一些需要的就行了,最重要的还是如何用人,怎么才能用好人,同时培养判断力和眼光。

  汉高祖刘邦和西楚霸王项羽就是例子,和后者相比,前者论打仗能力根本没办法比,要论出身也远及不上,刘邦发迹前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亭长,偷鸡摸狗吹牛耍赖样样精通,可要说打仗和治国的本事稀松平常。

  但就是这样,最后的胜利者却是刘邦而不是项羽,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刘邦很有自知之明,他虽然不懂打仗和治国,但他懂怎么用人,当老板的能懂用人,并且用对人就行了,哪里有当老板的亲自上阵单打独斗的呢?一个人的能力再强能比得上一个团体?所以项羽输的一点都不冤。

  “这个不急,我家的小子比你家妮妮要小两岁呢,过两年再说也不迟。”

  “不小了,两年过去很快的,一转眼的事,当年我们从大西北回来到现在不就一晃十几年了么?”

  “呵呵,这倒也是,这个事容我琢磨琢磨吧,关键还是要看孩子的想法。”宋朝援笑着说道。

  “你呀,我还是劝你早点安排好,就像我一样,提前安排稳妥些。”

  “我说你怎么突然对这个事这么上心了?平时这些事不是都你家彩霞管的么?”秦正国这么热心,宋朝援忍不住问。

  “嘿嘿,这不想着如果你家小子也过去念书,正好能和我家妮妮一起作个伴么?”

  “你小子,不会打我家阳阳的主意吧?”宋朝援上下打量着他问。

  “我倒是想呢,可我家妮妮要比你家阳阳大两岁呢,除非你和燕子不在乎,我这当老丈人的当然双手赞成!女大三抱金砖嘛,其实大两岁也不算什么,话说我们真要成了亲家,这不是亲上加亲?”秦正国嘿嘿笑着压低声音对宋朝援道。

  “闹了半天还真琢磨这些?你小子盘算打的够精啊!”宋朝援顿时哭笑不得,孩子才多大,这家伙就琢磨起这个来,不过他的话倒也没错,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亲密的很,而且妮妮自己也喜欢,如果真能成了自己儿媳妇,两岁算什么?

  但宋朝援还是告诉秦正国,这种感情上的事家长说了不算,孩子现在也太小了,没必要给孩子们压力,一切顺其自然吧,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自己当然不会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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